《数字交通规划纲要》与《平台经济指导意见》分别从行业发展及平台经济角度为物流平台发展指明方向,物流平台未来发展在此时间窗口需要深入思考。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数字交通纲要》”)提出以“数据链”为主线,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平台经济意见》”),国家层面首次出台关于平台经济的支持文件,层级高、举措实、影响大。两份政策文件站位不同、角度不同,前者作为指导性文件为物流业数字化的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后者则从更加宏观层面表明对于平台经济的支持态度及促进其规范发展的指导。物流平台作为数字交通在物流领域的重要应用场景,同时也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份文件的影响主体。正值政策发布窗口期,围绕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物流平台发展何去何从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由平台到生态的演进。
《数字交通纲要》中特别提出: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差异化发展,一定程度上肯定了物流平台在整个行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物流平台从最初为货主与司机两端提供信息撮合与交易业务,通过物流运输组织的数字化提高效率,到依据《数字交通纲要》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的数字化,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一站式物流服务。物流平台占据巨大流量入口,沉淀海量基于实际场景的大数据,这些数据作为生产资料,以创新技术为生产力,并在互联网平台经济这种新的生产力组织方式下,逐步建立更大的开放体系。此外,物流与金融保险、能源维修、汽车制造等上下游行业的融合,整合更多的资源参与,通过更密的网络协同、更广的技术平台,给整个物流的组织形式带来颠覆性的变化,实现从平台到生态的演进。而此种演进方式符合国家层面对于平台经济融合性发展的定位,物流平台企业在技术与政策红利的发展机遇下,更快抢占市场先机。积极拥抱监管新变化。“包容审慎”的监管基调在《平台经济意见》中再次明确,为新业态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从监管手段上,“互联网+监管”将替代传统监管方式,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从监管机制上则更加强调跨部门协同以及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监管体系上则突出多元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规范自律方面的作用。在此新的监管形势下,物流平台企业积极转变应对监管态度,拥抱监管新变化,由被动“担心”到主动“担当”。对于严守安全底线有更加清晰的认识,除保证运输安全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是当前面临的新挑战。应当明确和落实平台责任,承担信息核验、产品和服务质量、网络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对平台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上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平台治理形成政府监管平台经济的有效补充。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交通纲要》提出“鼓励整合电子、软件、通信、卫星、装备制造、信息服务等领域资源,构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高效适配的协同创新体系”。
《平台经济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与工业、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物流业作为联通客户需求端与制造端的基础设施,是整合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而物流平台以其天然信息化优势,成为四流合一关键环节。以物流平台作为发力点推动物流业与工业、制造业、农业等行业的融合,通过一整套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实现统一调度,达成供应链条上最大限度的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推动物流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实现最大范围内的社会价值。